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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事指南

时间:2018年05月09日信息来源:默认部门

  2018.05.15版办事指南之二十六

  符合申请条件的缴存人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下简称联名卡)。联名卡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商业银行发放的多功能银行卡,是提供给缴存人的有效凭证,具备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等功能。

  第一步

  缴存人根据自己需求在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8家银行中自由选择北京市任一银行网点。

  每名缴存人最多可拥有8家银行发放的联名卡,按照人民银行规定,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为I类户。其中北京银行发放的为“贷记卡”,中国银行发放的为“借贷合一卡”,其他六家银行发放的为“借记卡”。

  第二步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手续。

  第三步

  银行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申请人信息是否符合办卡条件。

  第四步

  对于通过审核的借记卡申请,如申请人选择卡面不需印制姓名拼音,银行柜台将现场完成联名卡的制卡和发放。对于申请“贷记卡”、“借贷合一卡”以及选择“借记卡”卡面印制拼音姓名的申请,银行柜台将现场告知发卡时间与方式。

  第五步

  成功制卡后,缴存人应按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卡激活操作,以确保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提取及金融功能正常。如出现联名卡丢失、损坏情况,缴存人直接到发卡银行网点办理挂失补卡、损坏换卡手续,如有疑问向发卡银行咨询。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缴存的缴存人按照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slqm.com)点击【经办网点】可查询分中心及经办网点地址。

  办理依据

  《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64号令)

  办理流程

  选择银行 -> 提交申请 -> 银行审核 -> 制卡和发卡 -> 联名卡激活。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只有一个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2.申请人必须持有符合银行要求的身份证件原件;

  3.没有在申领银行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且在该行没有I类账户。

  办理材料

  咨询发卡银行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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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机构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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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时限

  咨询发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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